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照《永泰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本机关编制了《永泰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先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局的网站(http://www.www.ytedu.gov.cn)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指南》查阅点(县教育局办公室)查阅。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县教育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永泰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
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当面受理点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为主动公开信息,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室查阅。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08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永泰县教育局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永泰县教育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书面申请受理机构:县教育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24832398
传真号码:0591-24832398
通信地址:永泰县樟城镇上马路27号永泰县教育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7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地址:ytxjyj@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永泰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永泰县教育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并由工作人员帮助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相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本局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以下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以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局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告之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要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附页流程图
4、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标准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的,凭有效证明,经本人申请、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
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县监察局电话:0591-24855570;县政府办电话:0591-2483243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