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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第五届校园艺术周活动的通知 | |||||
作者:宣传德育… 德育工作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15 更新时间:2009-4-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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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职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展示全县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教体艺[2008]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福建省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闽教体〔2009〕3号)和《福州市教育局开展第八届校园艺术周活动的通知》(榕教体[2009]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开展第五届校园艺术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校园艺术周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各校应围绕主题,紧密结合国庆60周年,充分展现我县中小学生爱祖国、爱家乡、朝气蓬勃、天天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努力学习、勤于探索、敢于创新的风采才华。开展具有时代特征、地域风貌、校园特色、学生特点,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创新性为一体的体裁多样的艺术活动。 二、活动项目和要求 本届艺术周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各校可以自行安排征集艺术教育论文,并进行交流。 1、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 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师生),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独唱: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管弦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管乐或弦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40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独奏: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独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节目 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2、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不得进行电脑制作和暗房技术处理。 3、艺术类教育论文 各校可以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艺术类教育论文的征集和交流。 三、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周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 (1)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 (2)在班级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学校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艺术周活动。 2、第二阶段( 四、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 2、各校应按要求在 五、其他事项 1、各校要根据本通知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充分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生动活泼、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特质,努力提高本届艺术周的质量和水平,使广大教师和学生参加艺术活动的过程成为受教育的过程。 2、各校要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到艺术周的各项活动中,让更多的学生成为艺术周的受益者。要在开展“班班有歌声”“班班有美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同学们的艺术潜力,更好地展示各自学校的艺术特色,组织一台综合性的文艺汇演,出一期融知识性与艺术性为一体的艺术长廊。 3、各校要由校长负责,落实本校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艺术周的方案和安全预案,确保艺术周取得实效,取得成功。各校艺术周活动方案及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应于2009年4月30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宣传德育科,联系人:岳明灿、唐超。 二00九年四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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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育工作录入:100vx 责任编辑:100v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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